宝鸡在五个方面着力 化解涉法涉诉突出问题
宝鸡市围绕“一控制、两下降”目标,多措并举,通过开门接访、领导包案、督查督办、公开听证、社会救助和依法治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升势头得到初步控制。
一是坚持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在坚持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的同时,各级政法部门每个工作日都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亲自接待来访群众,特别是增加“一把手”接访次数,带头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加强初信初访,落实首办责任制,认真处理好群众第一次来信和来访,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非正常访问题的发生。市委政法委采取明查暗访形式,督促和推动联合接访、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对因渠道不畅、有访不接、推诿塞责造成非正常上访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主要领导包抓处理信访疑难问题。对近年多次交办、多次处理、多次反复的进京赴省上访老户,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和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逐个落实领导包案处理责任。层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办案人员和稳控责任人员相对固定的包抓责任制。主要领导带头包抓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的“骨头案”,坚持一包到底,直至案结事了、息诉息访,除非调离、退休。对包案敷衍、不负责的,认真查究责任。
三是逐案复查审查与公开听证相结合。对承接的每一起进京非正常访案件,各县区、各部门都要组织有关方面进行认真会诊,然后落实到包案领导和具体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市级政法部门结合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访,通过更换办案人员,复查审查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实施个案救济,提供心理咨询、进行集中教育和依法惩治闹访等多种方法,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市、县区司法局指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律师参与约访下访和案件会诊,充分发挥他们为信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和配合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的积极作用。凡是进京非正常访案件,都要举行公开听证,通过公开案情、公开诉求、公开过程、公开做法、公开结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评判上访人的诉求是否合理,政法部门的行为是否正确。
四是涉法涉诉信访纳入综治考核。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平安宝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诱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因素列入排查化解的重点,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情况,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项目,与县区、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奖惩密切挂钩。对交办案件解决不好,进京非正常访突出的县区和部门,扣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分值,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这项措施,促进工作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五是积极推动建立信访救助基金。市、县涉法涉诉专项工作小组和政法部门积极推动和配合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推动建立信访救助基金。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对客观条件限制难以破案的刑事被害人,对其他确有特殊困难的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在讲清情况、做通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实行个案救济,促使其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