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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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简介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宝鸡市公园路78号,占地面积4.785亩,办公楼面积3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20平方米。内设十个科、室、局。2001年被高级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省人大命名为“十佳公正执法单位”、被团省委、省检察院授予“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4年、2005、2006年连续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其中2005年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恢复检察机关以来,历任检察长:何志清、张洪儒、宋剑斌、王鸣涛、程紫平、杜存玉。现任检察长:孙小为。近十年来,先后有20多名干部被提拔重用或调任其他部门工作。近年来先后涌现了多名先进典型,控告申诉科科长李松玲获“西秦好军嫂”,“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反贪局侦查一科副科长茹勤刚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优秀侦查员”等荣誉,尤其是我控告申诉科检察员张宝新同志勇战病魔,奋斗不息的先进事迹在宝鸡市、陕西省,乃至全国引起强烈反响。2005年以来,他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授予“全省、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被省检察院授予“模范检察官”称号。张宝新同志先进事迹先后被《人民日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西部法制报》、《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近年来,我院先后有20多名干警被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表彰8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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